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辩论方案中有,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向三大公司劳改定价权。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6月8日在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透漏,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及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年内发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了解到,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辩论方案中有,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向三大公司劳改定价权。
2009年5月8日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下称办法),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当国际市场原油倒数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多达4%时,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过,这只是一个过渡性方案。2009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回应,将对成品油价格机制更进一步完备现行价格机制。而当时本报记者曾了解到,成品油定价机制将构建微调,22个工作日的这一时间区间,将不会延长。
一位业内专家拒绝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回应,除了时间延长之外,目前辩论中还有一个最重要内容是,当原油价在130美元/桶以下时,那么国家有可能会把成品油的定价权转交三大石油公司。这也意味著,这套定价机制将从原本的审核制向备案制过渡性。
原本,当三地原油价倒数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多达4%时,石油公司不会明确提出建议,期望政府必要下调汽柴油价,从而防止炼厂及加油站亏本。该专家称之为,企业明确提出涨价建议后,政府则必须考虑到CPI、国内消费者接受程度、企业利润情况等问题,再行不作送交。如果政府不表示同意提价的话,企业无权自行提价。
在今年4月到5月期间就让展开新一轮汽柴油的调价,但是政府自由选择了按兵不动,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是政府对国内消费者承受能力和通货膨胀压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到后,而作出的要求。而130美元/桶原油以下,劳改定价权给企业这一辩论方案则有可能意味著,当原油价格变化率超过4%时,加油站可以自行提升(或减少)汽柴油价,而不用请示(政府)。
当然,因为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有可能有一套自己的调价公式,因而不会对企业调价展开限定版,把提价幅度掌控在一定范围内。但这个内容依然在辩论中,不一定不会知道实行。前述专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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